兰陵慈善总会创始成立于2007年11月29日,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、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。本会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为兰陵县民政局,接受临沂市慈善总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本会宗旨是: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,以扶贫济困为重点,开展慈善活动,宣传慈善文化,传播慈善理念,促进社会进步,共享发展成果,为促进兰陵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。
慈善总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执行机构是理事会。2018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三届一次理事会议,聘请名誉会长8名,名誉副会长12名。选举会长1名,副会长28名、秘书长1名、监事长1名、常务理事23名、理事32名、监事3名。
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,兰陵慈善总会自换届后,经请示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,县人社局负责招聘5名工作人员,2019年1月份已全部到位,同时与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协议租赁九间213㎡办公用房,与民政局进行了资产、档案、办公设施等移交工作,完全分署办公。目前,兰陵慈善总会会长、驻会副会长、秘书长已进行了明确的分工部署。下设综合管理部、资产财务部、募捐救助部、外联宣传部4个工作部,资金管理由事业单位账目管理转为民间非盈利组织账目管理。
兰陵慈善总会自成立以来,在县委、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市慈善总会和民政局的指导和帮助下,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下,不断创新募捐方式,精心实施救助项目,广泛开展救助活动,慈善事业在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和谐社会建设等多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