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云峰,男,1973年12月出生,兰陵县磨山镇人,现任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(文旅)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,临沂市总商会副会长、市慈善总会副会长、市人大代表、市劳模。
近年来,在刘云峰董事长的带领下,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(文旅)开发集团逐步发展壮大,为兰陵县的经济发展、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2014年—2017年,集团公司连续四年入围中国地产500强企业,由最初的425位上升至245位,是临沂市唯一入围的本土房地产开发企业,累计开发面积800余万平方米,服务业主超6万户,被评为“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品牌价值100强”。2018年集团公司总纳税3.6亿元,居全市纳税百强第11位,其中在兰陵县纳税1.8亿元,居全县纳税企业50强第一位。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表彰大会上,公司被评为“2018年度沂蒙功勋企业”,是兰陵县唯一获奖企业。
多年来,刘云峰先生一直致力于慈善救助、精准扶贫和社会公益事业中去,铺“云峰桥”、修“云峰路”、建“云峰敬老院”,累计捐资3000余万元,以行动诠释奉献和大义;2016年4月,创立了临沂首个“云峰奖学金”,一次性捐助300万元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,体现了企业高度的社会责任感;2018年又出资300万元,专门设立了“云峰园丁奖”。先后被授予“中国好人”、“中国优秀企业家”、“临沂市十大新闻人物”、“临沂市年度十佳经济人物”、“沂蒙十佳敬老楷模”等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