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04-03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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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慈善的传统,早在西周时期,周王在中央行政官职中已设立 “司徒”一职,灾荒时所采取的社会救助手段,被称为“荒政”。那么,中国古代慈善活动是如何开展的呢?
放粮施粥是古代慈善家首选
据《周礼•地官》记载,周王在中央行政官职中设立地官司徒,助其教化国民,安定天下。有现代民政部部长职能的“司徒”,安民采取6项措施,即“以保息六养万民:一曰慈幼,二曰养老,三曰赈穷,四曰恤贫,五曰宽疾,六曰安富”。用现代话来说,就是关爱儿童、老有所养、救济穷困、抚恤贫苦、优待残疾、安抚富人,这些正是现代慈善概念中的具体内容。这一时期的慈善活动,主要由朝廷来带动,如“春秋五霸”之一的吴王阖闾,《左传•哀公元年》记载,每次发生天灾瘟疫,他都会亲临灾区,看望民众,安抚孤寡,资助贫困。
春秋战国时期的民间慈善活动比较简单,行为之一是直接在路边给需要救助者提供饭食,此即所谓“施粥”。施粥赈饥虽然简单,却是最受欢迎的一种慈善行为,为中国历代所继承。
民间施粥更为常见,过去俗称“吃大户”。如北魏太和七年,冀州和定二州闹饥荒,地方贤良人士“为粥于路以食之”,此举救活了数十万人。
中国最早的慈善机构叫“六疾馆”
中国古人有自己的一套慈善理念,《礼记•礼运》中是这样说的:“故人不独亲其亲,不独子其子,使老有所终,壮有所用,幼有所长,矜(鳏)、寡、孤、独、废疾者皆有所养。”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:人们不能仅奉养自己的父母,养育自己的孩子,而是要让天下的老年人都能享其晚年,青壮年能为社会效力,儿童能顺利地成长,年老的鳏夫、年迈的寡妇、孤儿、无子老者、残疾人都能得到社会的关爱,这样才算“大同社会”。
“养疾之政”,是古人做慈善的又一主要内容,给包括灾民在内的老、弱、病、残者诸弱势群体,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。到了南北朝时期,民间慈善活动更为活跃。当时最著名的慈善家之一、南朝齐竟陵王萧子良开仓赈灾,他还与文惠皇太子萧长懋一起,创办了“六疾馆”,专收贫病不能自立者,即所谓“立六疾馆以养穷民”,时间在公元五世纪末六世纪初。“六疾”语出《左传•昭公元年》,泛指多种疾病。借此开办的“六疾馆”,被现代慈善界认为是中国最早的慈善机构之一。
范仲淹、刘宰等都是慈善家
古代官方慈善做得最好的应该是宋代。宋代在各个领域都出现了相应的慈善组织,收养乞丐、残疾者和孤寡老人有“福田院”“居养院”,病有“安济院”“惠民药局”,死有“漏泽园”,儿童有“举子仓”“慈幼局”……这些都是官办性质的慈善组织和福利机构。由于官府鼓励民间参与慈善活动,所以出现了不少由私人主持的有一定规模的慈善机构。如著名理学家朱熹,曾在建宁府崇安县开耀乡创设“社仓”,备荒救灾,地方政府拨给一定的平价粮,由乡间人士负责经营管理。
“先天下之忧而忧”的范仲淹,在苏州创设“义庄”,置良田十余顷,将每年“所得租米,自远祖而下,诸房宗族,计其口数,供给衣食及婚嫁丧葬之用”。刘宰、黄震、真德秀等都是宋代著名的慈善家。
捐助是明清慈善组织经济的主要来源,与唐宋时期由官方主导的慈善活动区别明显。而且,这一时期慈善经费来源的渠道丰富,特别是到了清代,捐助慈善活动成为一种社会风气,参与群体广泛,当官的捐养廉银,士绅捐房产,地主捐田地。